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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色诱网友 抢劫后将其碎尸抛尸大海(图)

发表于 2008-6-29 10:35

女子色诱网友 抢劫后将其碎尸抛尸大海(图)

南海网6月18日报道一个才认识两天的网友,遭到两个四川女子精心设下的圈套,最后被劫财害命。尸体用绞肉机碎尸后,被抛往三亚大东海等地。 2006年底,三亚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耸人听闻的碎尸案,法院一审判处韩峰、潘锐、王琴3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3人不服,提起上诉。17日,海南省高级法院在三亚二审开庭,控辩双方就3人是否存在主次问题展开了辩论。 嫌疑人谎说失恋骗取同情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韩峰、王琴因赌博等原因欠他人不少债务。2006年4月,被告人韩峰、潘锐、王琴通过上网和电话联系,预谋在三亚采取麻醉手段进行抢劫。2006年5月23日中午,韩峰(网名“蓝色诱惑”)上网搜索到取名“文子”的网友吴某,便开始进行百般诱惑,并谎称自己名叫菲菲,因失恋心情不好来三亚旅游,还“伤心”地诉说了自己的不幸。韩峰倾诉了“遭遇”后,博得了吴某的同情。 24日两人再次聊天,在聊天中,韩峰套出吴某在某单位任职,猜想吴某应是有钱人,便相约见面,去三亚一酒吧喝酒。当晚,吴某给韩峰一个手机卡。 受害人说出存款密码后被害 2006年5月25日晚,韩峰用吴某的手机卡打电话邀请吴某到某宾馆407房见面,吴某应邀而至。进了房间,韩峰便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杯放有安眠药的红酒给吴某喝,没有戒备的吴某喝下后不久,便昏睡过去。 吴某昏睡后,韩峰便打电话叫潘、王两人来到房间内。三人用透明胶将吴某捆绑在床上,并贴住吴某的嘴巴和眼睛,搜出其身上的手机、现金和两张银行工资卡。吴某醒后被逼说出工资卡密码。三人到银行核对无误后,当即将吴某勒死,后来从吴某的工资卡中取出8000元。 三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韩峰、潘锐、王琴共同采取麻醉手段抢劫公民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。三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共同杀害吴某,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且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极坏。 依照刑法等规定,判决韩峰、潘锐、王琴等三人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三人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82485.5元。(南国都市报)

三名嫌疑人受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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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29 10:38
长这样也能色诱别人啊???
某男新上传了个很个性的头像,于是得意洋洋的朋友:"你看我头像牛逼吗?"朋友答:"像!"
发表于 2008-6-29 10:39
原帖由 xuxin_110 于 2008-6-29 10:38 发表 长这样也能色诱别人啊???
用独到的眼光去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,寻常中的不寻常。
发表于 2008-6-29 10:41
口味不一般啊
天之苍苍,其正色邪?
发表于 2008-6-29 14:41
恐怖!:sweat :sweat
发表于 2008-6-29 14:52
全都该死
发表于 2008-6-29 15:10
男的挺斯文!:132:
发表于 2008-6-29 15:32
看上去挺文弱的,不象是下毒手的人。 受害人可能也怎么认为。
“我想 我们不会再见面了, 这辈子而已。”
发表于 2008-6-29 17:56
~! 为了8000元。。赔了钱和命。。 真傻。。。
发表于 2008-6-29 18:26
原帖由 xuxin_110 于 2008-6-29 10:38 发表 长这样也能色诱别人啊???
:121:
发表于 2008-6-29 20:20
原帖由 长着翅膀的兔子 于 2008-6-29 17:56 发表 ~! 为了8000元。。赔了钱和命。。 真傻。。。
八千块,四条年青的生命.........
发表于 2008-6-30 09:13
原帖由 xuxin_110 于 2008-6-29 10:38 发表 长这样也能色诱别人啊???
:132: :132:
发表于 2008-6-30 11:03
是啊。该死。。 真是残忍啊。。简直。。。。简直就不是人啊
发表于 2008-6-30 11:12
犯罪的该死,上当的也不值得同情,以见网友为名发生的案例还少吗?
发表于 2008-6-30 19:06
原帖由 godwill 于 2008-6-30 11:12 发表 犯罪的该死,上当的也不值得同情,以见网友为名发生的案例还少吗?
不能怪他们,,,,,,,,,也许是这社会比较浮躁吧.
发表于 2008-6-30 19:22
呵呵。。。恐龍美。。。
发表于 2008-7-1 19:00
原帖由 开始/ly懂了 于 2008-6-30 19:22 发表 呵呵。。。恐龍美。。。
:12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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